危废液暂存柜的建设和管理需严格遵循国家及地方标准,以确保危险废物的安全贮存和环境风险防控。以下是基于最新标准的核心要求:
国家强制性标准
- 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》(GB 18597-2023):自 2023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,替代原 2001 版。明确了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的选址、建设、污染控制及环境管理要求,包括防渗、防风、防雨、防晒、防泄漏等基础措施。
- 《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》(HJ 2025-2012):规定了危废收集、暂存和运输的操作流程,强调分类存放、包装标识及应急处置要求。
- 《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》(HJ 1276-2022):自 2023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,要求危废容器、包装物及贮存设施需设置规范的二维码标签,包含废物名称、类别、代码、危险特性等信息,并与国家固废管理系统对接。
地方标准与政策
- 山东省:2025 年新规要求暂存柜地面防渗层采用≥2mm 厚高密度聚乙烯(渗透系数≤10⁻¹⁰ cm/s)或等效材料,墙体裙脚高度≥1.2m 并涂刷防腐涂料;强制配备通风系统、防爆照明、应急洗眼器、灭火沙 / 器及泄漏收集装置(导流沟 + 收集池≥4m³);实时贮存量不得超过 3 吨,且单容器内液体废物需预留≥100mm 空间。
- 其他地区:如深圳、广西等地要求重点监管单位采用电子地磅、电子标签等物联网设备,实现危废出入库信息与省级平台联网共享深圳市生态环境局。
选址与布局
- 远离居民区、水源地、农田等敏感目标,地质结构稳定,基础高于地下水最高水位。
- 暂存柜应独立设置,与生产区、办公区物理隔离,避免交叉污染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。
防渗与防泄漏
- 地面防渗:采用≥2mm 厚环氧树脂涂层或高密度聚乙烯膜(渗透系数≤10⁻¹⁰ cm/s),或至少 1m 厚黏土层(渗透系数≤10⁻⁷ cm/s)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。
- 泄漏堵截设施:液态危废贮存区需设置围堰或防渗漏托盘,容积不低于最大容器容积或总储量的 1/10(取较大值);收集池容积不低于最大容器量或总储量的 1/5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。
安全与防护
- 防爆设计:柜体采用双层钢板结构,配备消焰器、防静电接地系统(接地电阻≤10Ω),电气设备符合 GB 3836 防爆标准;易燃易爆危废暂存柜需设置泄爆口。
- 防火性能:耐火极限≥1 小时,内部设置防火隔板;配备七氟丙烷自动灭火系统或干粉灭火器,禁止使用水基灭火器。
- 通风与气体净化:顶部设可调式排风罩(换气量≥12 次 / 小时),底部预留进风口,形成 “上排下补” 气流循环;易产生 VOCs、酸雾等有害气体的危废需安装气体净化装置,排气筒高度符合 GB 16297 标准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。
监控与标识
- 监控系统:仓库内及出入口设置防爆摄像头,24 小时实时监控并保存记录≥1 年。
- 标识标牌:危废容器需张贴二维码标签(包含数字识别码),暂存柜外悬挂危险废物设施标志(枯树和鱼警示图形)及分区标识,注明废物类别、责任人及应急联系方式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。
分类存放
- 不同危险特性的危废需分区隔离,化学性质不相容的废物(如酸与碱、氧化剂与还原剂)需用完整防渗墙体分隔,避免混存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。
- 液态危废需装入密闭容器,固态危废需使用托盘或防漏袋,易挥发危废需密封储存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。
台账与信息化
- 建立电子台账,记录危废种类、数量、出入库时间、转移联单等信息,数据保存≥5 年,并与国家固废管理系统实时对接深圳市生态环境局。
- 重点监管单位需通过系统生成并打印二维码标签,扫码完成出入库操作,实现全流程可追溯深圳市生态环境局。
应急预案与演练
- 制定应急预案,明确泄漏、火灾等事故的应急处置流程,配备吸附材料、防化服、急救箱等应急物资,并定期组织演练(每年至少 1 次)。
- 应急预案需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,并根据演练结果或法规更新及时修订。
贮存周期
- 危险废物贮存时间一般不超过 1 年,确需延期的需向环保部门申请批准,且不得贮存医疗废物或高风险危废湖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。
- 未按标准建设或管理暂存柜的企业,将面临责令整改、罚款(最高 20 万元)、停业整顿等处罚;造成环境污染或安全事故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湖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。
- 防爆型暂存柜:符合 GB 3836 标准,配备泄爆口、可燃气体报警及自动排风系统,适用于易燃易爆危废。
- 集装箱式暂存库:集成防渗、防火、防爆、监控功能,可定制容积,满足中小型企业需求。
- 智能管理系统:通过物联网技术实现温湿度、VOC 浓度实时监测,异常情况自动报警并联动排风、灭火设备。
企业需结合自身产废特性,严格遵循上述标准,并定期开展合规性评估,确保危废液暂存柜的安全运行与环境合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