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国家和江苏省最新政策要求,江苏省危险废物暂存库建设需遵循以下标准,重点结合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》(GB 18597-2023)和地方特色条款:

一、法规依据
- 国家标准
- GB 18597-2023:2023年7月实施,强化防渗、分区隔离、应急设施等要求。
- HJ 2025-2012:规范贮存设施设计及管理流程。
- 地方政策
- 《江苏省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试点方案》(苏环办〔2023〕154号):明确贮存库容量、分类存放及信息化管理细则。
- 《江苏省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环境管理指南》(2023年修订):细化防渗、监控和验收要求。
二、选址与场地要求
- 禁止区域
- 禁止在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内、太湖流域一级保护区、居民区500米范围内建设。
- 避开地震断裂带、塌陷区及地下水源补给区。
- 场地条件
- 地基承载力≥120kPa,防洪标准≥30年一遇(沿江地区需≥50年一遇)。
- 场地坡度≤5%,配备截洪沟和雨水导排系统,防止雨水倒灌。
三、建筑与防渗设计
- 建筑结构
- 全封闭式钢筋混凝土或钢结构,耐火等级≥二级,抗震设防烈度≥7度(苏南地区≥8度)。
- 地面防渗层要求:
- 一般区域:双层防渗(底层1.5mm HDPE膜+20cm黏土层,渗透系数≤1×10⁻⁷ cm/s)。
- 重点区域(液态危废存放区):复合防渗(2mm HDPE膜+1mm钠基膨润土垫+抗渗混凝土面层)。
- 配套设施
- 集液池容量≥最大单日产生量的2倍,并配置防爆泵和pH调节装置。
- 通风系统:防爆型机械通风,换气次数≥6次/小时,排风口加装活性炭吸附装置。
四、分类存储与安全管控
- 分区管理
- 五大分区:有机废液、无机废液、固态废物、剧毒废物、应急暂存区,各区设置物理隔断(高度≥1.2米)。
- 不相容危废(如酸与碱、氧化剂与还原剂)需间隔≥5米或设置独立隔间。
- 存储容器
- 液态废物:双层密闭容器(内层HDPE,外层钢制),顶部预留≥10%空间。
- 固态废物:防漏托盘+防紫外线编织袋,单包重量≤1吨。
五、智能监控与标识
- 信息化系统
- 接入江苏省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,实现:
- 电子标签(二维码)实时更新出入库数据;
- 视频监控全覆盖(保存≥90天),支持AI识别泄漏报警;
- 温湿度、VOCs浓度在线监测(数据上传至省平台)。
- 标识要求
- 库外标志牌:黄底黑字,尺寸100cm×120cm,标注危废种类、贮存量、应急联系人。
- 容器标签:包含废物代码、危险特性(如T、C)、产生日期,液态废物标签背景为蓝色。
六、应急与消防设施
- 应急措施
- 配备应急池(容量≥最大单罐容积1.5倍)、吸附材料(如沙土、活性炭)、中和药剂。
- 每年至少开展2次泄漏、火灾应急演练。
- 消防要求
- 配置自动喷淋系统(响应时间≤30秒)、干粉灭火器(每50㎡设1组),易燃易爆区加装防爆电气设备。
七、验收与运维
- 验收流程
- 提交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》《防渗检测报告》(由省级认证机构出具),通过“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管理系统”备案。
- 现场验收重点:防渗层完整性、分区合规性、监控系统联网情况。
- 日常管理
- 台账记录:保存危废入库、出库、自检记录≥5年。
- 定期检测:每季度监测地下水(pH、COD、重金属),每年检测防渗层渗透系数。
地方特色条款
- 沿江经济带:苏州、无锡等沿江城市需额外设置初期雨水收集池,并配备油水分离器。
- 减污降碳:鼓励使用光伏屋顶、电动叉车,纳入省级环保补贴范围(最高补贴50万元)。
案例参考
南京某化工企业危废暂存库:采用双层HDPE膜防渗(渗透系数≤10⁻¹² cm/s),配置AI视频监控和VOCs实时报警系统,通过省生态环境厅“绿色贮存库”认证。
建议:建设单位应优先参考《江苏省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建设技术导则》(2023版),并提前与属地生态环境局对接“全生命周期系统”接入事宜。